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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车部件之间的碰撞是否属于《车辆保险合同条款》

发布者:张越律师|时间:2018年04月17日|分类:交通事故 |452人看过

     《车辆保险合同条款》基本险第 1 条的解释中指出“碰撞是指保险车辆与外界静止的或运动中的物体意外撞击。”这里的撞击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撞击发生的车损;二是保险车辆按《管理条例》关于车辆装载的规定载运货物,车货视为一体,所载货物与外界物体撞击发生的车损。因此,车辆部件间的撞击如引擎盖与玻璃撞击就不属于碰撞险所规定的范围,因此不能得到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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