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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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未停稳不要急下车

发布者:张越律师|时间:2018年04月14日|分类:医疗纠纷 |1180人看过

3月20日,在玉林市福绵管理区福绵大道发生了这样一幕:一在还未停稳时下车,导致腓骨骨折。

  上午9时左右,家住玉林市岭塘村的文女士从工业品市场搭乘一辆出租车前往福绵管理区办事,当行至福绵管理区福绵大道洋桥路口时,文女士要求下车。出租车司机打开转向灯后将车往右边靠。可是车还没完全停稳,心急的文女士便打开车门跨下车,不料,由于惯性作用,她一落地就摔倒在地上,小腿疼痛难忍,经送医院拍片后得知:文女士这一摔竟造成腓骨骨折。

  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乘坐的市民要以此为鉴。车未停稳,莫急下车。各位司机开车时也要注意车未停稳必须锁好车门,以免导致惨剧的发生。

  《道路法实施条例》中有对乘坐机动车人员的规定:机动车未停稳时不得上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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