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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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解答:一方不想离婚能拖多久

发布者:张越律师|时间:2022年08月31日|分类:婚姻家庭 |1123人看过

一、一方不想离婚能拖多久

  一方向婚姻登记机关表明不愿意离婚的,最长可以拖至六十日。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理,是否支持双方离婚,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判决准予离婚。  二、一方不想离婚能拖多久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一方不想离婚起诉后哪些情况法院会支持

  一方不想离婚起诉后法院会支持的情况如下:

1.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5.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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