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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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讲解: 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发布者:张越律师|时间:2022年07月15日|分类:婚姻家庭 |231人看过


     男方彩礼给了女方,但婚还没有结两人就分手了,或者双方虽然结婚了,但根本没有生活在一起或者生活在一起很短的时间就离婚了,这些情况下,男方是否有权将彩礼要回来?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重点解读

     根据法律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在很多地区,都存在订婚的风俗。订婚时,男方往往需要支付给女方大笔的彩礼,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双方订婚之前,彼此了解很少,订婚以后,随着了解的增加,发现性格不合,最后分手,双方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一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当事人一方给了对方大量的彩礼,虽然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并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就离婚的情况下,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回彩礼。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虽然双方结婚并且生活在一起,但是生活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给付彩礼的一方是通过举债等形式支付的彩礼,导致了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在这种情况下离婚,从公平的角度讲,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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