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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解答: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他人蓄意伤害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发布者:张越律师|时间:2022年06月08日|分类:劳动纠纷 |461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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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是某电子厂的员工,某日上午,老李在车间进行作业时,与张某因为工作问题发生口角,争执中张某对其大打出手,造成老李重伤。老李欲申请工伤认定,却不知道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那么,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他人蓄意伤害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律师答疑

案例中的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同时《关于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他人蓄意伤害是否定为工伤的复函》中指出,关于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他人蓄意伤害是否认定工伤的问题,应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按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对于暂时缺乏证据,无法判定其受伤害原因是因公还是因私的,可先按照疾病和非因工负伤、死亡待遇处理。待伤害原因确定后,再按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其中认定为工伤的,其工伤待遇享受期限从受伤害之日起计算。已享受的疾病和非因工负伤、死亡待遇,应从工伤保险待遇中扣除。所以,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他人蓄意伤害只要是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人身伤害的,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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