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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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解答: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怎么处理?

发布者:张越律师|时间:2022年06月02日|分类:劳动纠纷 |299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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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所在公司近期资金运营陷入困难,老板要求大家对减少公司开支献言献策,张某的同事李某建议暂时减少员工工伤保险费用的缴纳。张某心中有疑惑:单位不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会对公司产生什么后果?

律师答疑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16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63条、第86条的规定处理:(1)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法》第63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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