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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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解答:质权人放弃质权,其他担保人还需要为此而承担担保责任吗?

发布者:张越律师|时间:2022年05月26日|分类:债权债务 |351人看过



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某餐厅的一位老板。20175月,因为餐厅的经营出现困难,不断亏损,为了继续经营,我便向我的朋友胡某借了20万元。因为数额比较大,胡某要求我提供担保。但是,我只有一辆价值10万元的轿车。为了能够保证我按时还钱,我又请我的另一个朋友肖某将他的两辆价值10万元的货车质押给他。后来,由于我的餐厅一直没有盈利,于是,胡某便称他放弃对我的质权,将我的轿车还给了我。肖某在得知后,也没有说什么。因此,我想知道,在胡某放弃对我的质权的情况下,肖某还需要为吴某放弃的范围承担担保责任吗?

律师答疑

法律规定:“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出质,质权人放弃该质权的,其他担保人在质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由此可见,质权人是可以放弃质权的。在质权人放弃质权时,如果是债务人用自己的财产出质,除非其他的担保人承诺继续提供担保,否则,其他担保人在质权人放弃质权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所以,根据您说的具体情况,您与肖某共同将财产质押给了胡某,而胡某放弃了对您的价值10万元的轿车的质权。此时,因为肖某并未承诺继续为胡某放弃的10万元担保,因此,肖某应该在胡某放弃的这10万元质押财产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也就是说,肖某只为剩下的您对胡某的10万元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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