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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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解答:个人之间借款时,使用微信转账的,借款合同何时生效?

发布者:张越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1日|分类:合同纠纷 |805人看过



法律咨询

您好,不久前,我刚刚成家。婚前为了满足女方的要求,我购买了一套房和一辆车。房子是我用自己攒下的钱买的,买车时我向朋友借了一笔钱。当时,我联系了我最好的朋友李某,李某建议我们签订一份借款合同,我同意了李某的要求。合同约定李某用微信转账的方式在2017720日前,给我转4万元;我于201811日前向李某的银行卡还款4万元。后来,我于718日收到李某的转账。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李某的借款合同使用微信转账,那么,借款合同自何时生效呢?

律师答疑

根据法律规定,您与李某的借款合同于您收到4万元借款之时,也就是2017718日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合同订立时成立,但并非合同订立就生效,对此问题,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可见,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借款时生效。那么,使用微信转账的借款合同自何时生效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可见,当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约定使用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时,借款合同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才生效。微信转账就属于网上电子汇款中的一种,因此,应当适用该规定。为了买车,您向朋友李某借钱,对此,您二人还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李某用微信转账的方式在2017720日前,给您转4万元。后来,您于718日收到李某的转账。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您二人间的借款合同自2017718日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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