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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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解答:继承人在继承父亲遗产的同时,还需要替父亲还钱吗?

发布者:张越律师|时间:2022年05月09日|分类:婚姻家庭 |289人看过



法律咨询

您好,我的闺蜜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她爸爸是做生意的,最近几年生意一直都不好做,所以欠了不少外债。今年4月,她父亲突发心脏病不幸去世,留给了她三套房屋、一些字画等财产,但同时也留下了生前的债务。现在,讨要债务的人天天到她家里去逼债,严重影响到了她的正常生活。所以,她想了解一下,是不是她继承了她父亲的财产后就必须要一起继承她父亲生前的债务?

律师答疑

从保护债权人权益的角度出发,虽然债务人死亡,但是债务人死亡后留有遗产,因此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应当积极查清被继承人遗留的债务数额,及时通知债权人债务人死亡的消息,并且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当然如果继承人自愿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有的债务,可以超出所继承遗产的范围。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由此可知,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应在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超出遗产范围的,继承人自愿偿还也可以。根据您介绍的情况,您的闺蜜在继承她爸爸遗产的同时,需要对其父亲生前所欠下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债务超出遗产范围,她自愿偿还也可以。法律对此没有严格的规定,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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