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大伯的第一个妻子因为难产,在生下我堂哥之后就去世了。我大伯独自一人拉扯着我堂哥。在我堂哥十岁的时候,我大伯与现在的妻子经人介绍结婚了。我大伯现在的妻子也是再婚,嫁给我大伯时带来了两个女儿。后来,堂哥和我大妈带来的两个女儿都成家立业了,大伯一家生活很美满。但是,今年4月,我堂哥和我大妈带来的大女儿外出办事时,在一场交通事故中都不幸去世了。我想咨询一下,我大伯是否可以继承我堂哥和我大妈大女儿的两份遗产?
律师答疑
与收养关系不同,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因亲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母一方的合法婚姻关系而建立,但是与继父母的关系的建立不影响继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也就是说,此时的继子女无论与生父母还是继父母,都有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根据您所说的情况,您的大伯与您大妈带来的两个女儿已经形成了扶养关系,他与您大妈带来的两个女儿之间的关系等同于与您堂哥的关系,当然可以依法继承您大妈大女儿的遗产了。由于您堂哥是您大伯的亲生儿子,故您大伯理所应当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您大伯可以同时继承您堂哥和您大妈大女儿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