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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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解答:自己已经有了孩子,还可以收养其他孩子吗?

发布者:张越律师|时间:2022年05月05日|分类:婚姻家庭 |299人看过


法律咨询

您好,我与丈夫有一个女儿名叫洋洋,刚满六周岁。因为我身体的原因,医生告诉我说我不能再怀孕了。我和丈夫已经四十岁了,而且我们俩人的父母都在,想到若干年后,洋洋长大要面对照顾我们和我们父母六个人的压力,我就十分心疼。所以我和丈夫为了避免将来洋洋处于这种压力之下,同时也为了在洋洋的成长中给她找个伙伴,想要再收养一个孩子。请问,像我们这样已经有一个孩子的家庭还能再收养吗?

律师答疑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收养人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是没有子女。我国法律规定将没有子女作为收养人的收养条件,是考虑到被收养人的权益,因为如果收养人在有子女的情况下再收养孩子,可能对亲生孩子和被收养的孩子存在差别待遇,这样会对被收养人的成长不利。如果您夫妻二人出于真心想收养一个孩子,能够平等对待并让两个孩子相互陪伴长大,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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