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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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解答: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

发布者:张越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5日|分类:交通事故 |430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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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的母亲在晨练结束回家的途中被一辆小汽车撞伤入院,不久就去世了,经交通部门查明,小汽车对事故的发生承担全部的责任。后赵某与肇事司机对母亲死亡赔偿金的数额有不同看法。请问: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呢?

律师答疑

死亡赔偿金,是指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事故的相关负责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赔偿。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如果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具体来说计算公式如下:(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260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3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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