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 执业资质:1150120**********

  • 执业机构:内蒙古合亿步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解答: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怎么办?

发布者:张越律师|时间:2022年04月06日|分类:婚姻家庭 |215人看过

 

法律咨询

您好,我跟冯某于2015年协议离婚,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离婚后两人的联系并不多,但2017年的某天,我从朋友那儿得知冯某在离婚时所负担的债务为“虚假债务”,根本不存在,我觉得自己的财产被侵占了。但是距离离婚已经两年多了,不知道自己向法院提出的诉讼是否会被受理?

 

律师答疑

好,针对您的情况,法院会受理的。我国《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在于体现平等自由、公平诚实,这是调整婚姻关系的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在结婚的时候适用,在离婚的时候同样适用。冯某通过承担“虚假债务”,侵占了您的夫妻共有财产,致使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夫妻共有财产属于不完整的状态,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对您来说是不公平的,法院会依法受理并支持您的诉讼请求。尽管我国法律上对离婚后再次请求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有两年时间上的限制,但该时间是从您发现该情形的次日算起的,您从2017年得知冯某的行为,没有超过两年的时间限制,所以法院应当受理并支持您的请求。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