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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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解答:“私了”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发布者:张越律师|时间:2022年03月29日|分类:人身损害 |350人看过

法律咨询

小霍驾驶公车外出办事,在一个路口转弯时不慎与一辆汽车发生碰撞,双方均没有受伤,只是汽车出现不同程度的损伤。小霍为了节约时间,想要与对方“私了”,对方表示同意。那么,“私了”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答疑

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驾驶员应主动出示驾驶证,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中“事故事实”以上部分,记录下事故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等重要信息,并共同签名,双方各一份。此后即可撤离现场,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自行协商赔偿事宜。当事人就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把上述协议书中“赔偿协议”填完,然后办理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事实部分没有异议,但对损害赔偿无法达成协议的,可就争议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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