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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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老师为您解答: 交通事故受伤后,伤残鉴定怎么做?

发布者:张越律师|时间:2022年03月29日|分类:交通事故 |286人看过


法律咨询

小陈是一家超市的员工。某日,小陈开公司的货车去送货,在行至某路口时,一辆汽车逆向行驶,由于躲闪不及,两车发生碰撞。事后小陈被紧急送医,虽然并无生命危险,但腿部留下了残疾。为了索要赔偿,小陈准备去做伤残鉴定。试问,交通事故受伤后应该怎样做伤残鉴定呢?

律师答疑

(1)要了解自己的伤势能否考虑评残,如果能考虑,就需要等治疗终结后再鉴定,一般伤到四肢关节以及颅脑神经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至少半年以后鉴定,伤到其他地方,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3个月左右就可以鉴定了。

(2)如何委托鉴定?可以个人委托,双方委托,保险公司委托,交通队委托和法院委托,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鉴定需要带什么材料?伤者本人必须到场查体,带身份证,所有的病历材料,所有的影像学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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