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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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解答:女方流产后三个月时,可以提出离婚吗?

发布者:张越律师|时间:2022年03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214人看过

 法律咨询

您好,我与丈夫冯某是通过某相亲节目认识的,当他在节目中向我表白时,我被他的行为感动,牵手成功后不久就步入婚姻阶段。后来我才知道,冯某并不是我了解的那样。根据相亲节目设置的要求,我的一些个人资料被公开在节目中播放。冯某收集了一些我的资料,并针对我的情况设计了专门的告白程序,以至于我被他欺骗。他针对其他女嘉宾也设计了不同的告白程序,我只是其中一个。在结婚后那段时间他确实很关心我,但是三个月前,我发现他与别的女人纠缠不清,我因此与他争吵导致了流产。在此之后,他并无悔意,我觉得已经没有与他一起生活的必要了。请问,此时我可以提出离婚吗?

 

律师答疑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离婚在提起时间上的限制,根据此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的六个月内,男方不得离婚,但是女方如果主动提出离婚则不受此条件的限制。所以说,即使您现在中止妊娠后不满六个月的时间限制,但是也是可以提出离婚的。如果是您丈夫提出离婚,而您对婚姻还抱有希望,那么对您丈夫在此期间提出的离婚请求,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这是法律为了保护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女性而作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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