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2015年5月,我和妻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我在很短时间内身体就出现不适,我去医院检查后医生告诉我染上了艾滋病。我从来没有和陌生人有过过多的接触,于是,我怀疑我妻子在婚前就患上了艾滋病。后来,妻子告诉我她担心不能和我结婚,所以不得已隐瞒了患有艾滋病的事实。但是,我现在想申请法院判决我们离婚,我是否有此权利呢?
律师答疑
您有权申请法院判决解除与您妻子的婚姻关系。我国《民法典》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此外,该法第十条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可见,如果您妻子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依照以上规定是禁止结婚的;即使结婚了,也会导致您二人的婚姻无效。
那么,何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对此,《母婴保健法》第三十八条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属于法律指定的传染病,患有此病的人禁止结婚。可见,您妻子患有的艾滋病属于“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因您妻子在婚前故意隐瞒患有艾滋病的事实,所以,您有权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