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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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兄妹结婚后,一方死亡的,死者的儿子为完全继承父亲生前的房产,可以宣告婚姻无效吗?

发布者:张越律师|时间:2022年03月19日|分类:婚姻家庭 |220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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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父亲与母亲是表兄妹关系,20年前,他们不顾家人的反对毅然决然地结婚了。婚后第二年,我就出生了,而且身体还很健康。不久前,我的父亲出车祸去世了,而母亲很快就喜欢上一位姓周的男子并且二人很快就同居了。我母亲的行为让我难以忍受,我担心母亲带着房产离我而去,所以想完全继承父亲的房产。我想咨询一下,有权申请宣告我父母婚姻无效的权利人是谁?我可以申请宣告母亲与我父亲的婚姻无效吗?

律师答疑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者结婚的,婚姻无效。您母亲与父亲是表兄妹关系,就属于此条规定的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因此,二人的婚姻是无效的。对于您咨询的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权利人的问题,法律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即夫妻一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也就是说,有权申请宣告您父母婚姻关系无效的权利人是您的母亲或者利害关系人。

关于利害关系人的范围,法律规定,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而您是死者的儿子,属于近亲属,所以,您有权作为利害关系人申请您父母的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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