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代理承租人一方。
租赁合同2016年已经解除,合同解除后,出租方要求承租人腾退后,退押金。承租人要求先退押金,双方僵持,后房子是危房,不再出租,承租人偶有使用。2020年出租房方起诉,要求按合同约定,占用支付三倍租金的违约金。
我方代理承租方,提出已经停水电,且出租方没有采取措施维权,对损失扩大有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约三个月租金,本案一审后双方服判
本案我方认为先腾退,承租人为此遭受一定经济损失是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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