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玉金律师 00:00-23:59
陈玉金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3435409694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委托律师起草协议的必要性

作者:陈玉金律师时间:2019年11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24次举报

民事经济活动中,法律遵循的公平合理,还有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意思自治就是双方约定为准,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让法院酌情处理,那结果就存在不确定性,简单说,如果约定了违约金,法律规定不超过30%则有效,如果不约定,那就没有违约金。

其次,管辖问题,发生纠纷时,为了节约经济成本,和就近处理原则,都是在原告方经常居住地法院处理为宜,但也要有合同约定。

再有,就是合同具体履行的细节,律师处理过案子的经验可以给当事人提供很多建议。

当事人意思自治不能和法律冲突,否则冲突部分无效,这方面律师也可以提供法律诊断

网络的合同版本可能有些看起来很详细,但是每个条款制定的背景,适用的情形,非法律专业人是可以说是一知半解,但律师可以给予详细的说明

发生纠纷时一般动则数十万,而律师起草的费用一般不高。


陈玉金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2
  • 广东瀚法律师事务所
    • 执业12年
    • 13435409694
    • 广东瀚法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1年 (优于59.65%的律师)

    • 用户采纳

      61次 (优于97.69%的律师)

    • 用户点赞

      51次 (优于98.23%的律师)

    • 平台积分

      63469分 (优于99.2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75篇 (优于99.97%的律师)

    版权所有:陈玉金律师IP属地:广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92534 昨日访问量:517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