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了不少货款追讨的案件,有些实务经验分享。
管辖问题是老生常谈,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把管辖约定在自己当地法院,节约诉讼成本,如果可以,适当约定违约金和律师费由对方承担,
质量异议期的约定,避免对方事后借故以其他理由抗辩。
签合同时务必方面,亲眼看对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有试过盖假章,代签的,导致举证不能。如果个人确认货款,务必留身份证复印件,现实中有故意写错名字或者身份证号码的,导致债权人起诉时陷入被动,
如果客户在外省,对方收货和对账保留证据很关键,一般不建议用微信和qq,证据不好保留,用邮箱较好,而且最好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好邮箱,这样后期举证方便,而且约定如果不回邮件不对账可以扣保证金或者解除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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