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法律上对内部发包的方式,是认定为属于劳动关系的,所谓内部发包是用人单位把主营业务发包给单位员工,签订承揽合同的方式,这种情况一般认定为规避法律责任而无效,按劳动关系处理 。
那如果是把单位的业务分别发包或者辅助业务发包给第三人加工,如何起草协议能避免日后发生争议,因为设备和场所一般都还是甲方的,乙方只出技术和人工,但长期在甲方经营场所工作,如果发生争议后,以提供劳务,劳动关系等向甲方主张责任,比如所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主张工伤等,则存在法律风险。
可以通过委托律师起草外加工协议,加工单等,对双方的合作模式往承揽合同去固定,以更好的规避用人单位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