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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向一方父母借款买房,离婚时一方不予确认怎么办

作者:陈玉金律师时间:2016年01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125次举报

本人经办的一个民间借贷案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向男方父母借款买房,借款时没有出具借据,后双方感情不合,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女方否认购房款是借款,认为是赠与,律师接到委托人的委托后,指导收集证据,包括借款买房时夫妻双方的收入状况,还有购房款支付凭证,婚内向女方父母借款并还款的证据等,并由男方向父母出具借款确认书以提起民间借贷之诉,在开庭时代理人以证据结合事实的方式还原借款真相,最后法院认定购房款属于借贷,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案件代理情况可搜索“佛山律师陈玉金”微信公众号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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