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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涉嫌聚众斗殴一案,侦査阶段取保候审.

2015-11-15
2015年11月15日 | 发布者:陈建新 | 点击:4459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申请事项:请求对涉嫌聚众斗殴一案的犯罪嫌疑人郑某取保候审。事实与理由:郑某因涉嫌聚众斗殴一案,于2015年4月27日被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刑事拘留。根据郑某供述:2015年4月25日晚,郑某路过事发地看到堂弟被人打,就空手


申请事项:

请求对涉嫌聚众斗殴一案的犯罪嫌疑人郑某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郑某因涉嫌聚众斗殴一案,于2015年4月27日被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刑事拘留。根据郑某供述:2015年4月25日晚,郑某路过事发地看到堂弟被人打,就空手追上去拉了一下一个人的衣服,沒打到人,有人报警就主动离开了打架现场。

首先,本案犯罪嫌疑人郑某虽然到达了事发现场,但是因为路过看到堂弟被人打,本想帮忙的,并不是被纠集去聚众斗殴的。因此,郑某不属于聚众斗殴的积极参与者,并且也沒有参与打架,也沒有造成严重后果,故郑某构成聚众斗殴的证据不足。其次,郑某家庭比较特殊,父亲早年患精神病离家失踪,母亲在郑某三岁时回四川老家未归,兄弟俩外出打工,相依为命,非常可怜。综合上述意见,建议贵局对郑某变更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郑某愿意遵守法规,配合司法机关办案,诚望批准为感。

此致

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

申请人:陈建新(律师)

2015年5月25日

最后办案机关釆纳我的辩护意见,经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决定,郑某于2015年5月27日因羁押期限届满,予以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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