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成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安徽

刘志成律师

  • 服务地区:安徽

  • 主攻方向:交通事故

  • 服务时间:07:30-19:59

  • 执业律所:安徽一悦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656329007点击查看

何XX与广德县桃州镇富家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刘志成|时间:2020年07月23日|29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上诉人何XX为与被上诉人广德县桃州镇富家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2017)皖1822民初305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1月1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何XX于2018年2月2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何XX自愿申请撤回起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广德县桃州镇富家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何XX申请撤回起诉亦表示同意,本院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2017)皖1822民初3051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何XX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均由上诉人何XX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全站访问量

    61947

  • 昨日访问量

    106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刘志成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