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广主任律师

  • 执业资质:1120020**********

  • 执业机构:天津孚惠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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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住关键仔细研判,使嫌疑人免受牢狱

发布者:王志广主任律师|时间:2021年03月03日|分类:刑事辩护 |769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20197月一天,赵X将自己的宝马牌小轿车借与孙X

办事,其间孙X酒后驾车追尾其他车辆,造成宝马车严重损坏。赵X接到孙X告知后立即报警报险,后保险公司予以理赔23万余元。201910月保险公司怀疑孙X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不属于理赔范围遂向天津市公安局某区分局报警,分局于201911月以涉嫌保险诈骗罪对赵X、孙X刑事拘留。

本律师接受赵X亲属委托后,会见赵X并查阅案卷资料了解案情,根据刑法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交通安全法的酒驾构成要素以及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条款,结合案情进行细致研判,发现该案20197月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2同年10月报案,而报案时没有提出孙X发肇事时血液中酒精含量,全部案卷材料中也没有对孙X肇事时血液酒精含量检测记载;这就说明案件全部证据不能证明孙X事发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酒驾标准,同样不能证明孙X事发时的血液酒精含量已经达到不予理赔的标准;如果不能对上述事实加以证明,保险公司就应当理赔,而且不能对赵X以保险诈骗定罪判刑,最终公安机关撤回津青公诉字(202010175号起诉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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