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简介:
林某某与王某某原是夫妻,结婚还不到五年,矛盾却与日俱增。于是,丈夫林某某为“躲避”妻子,经常找各种理由不回家。对于丈夫的疏远,妻子也没有强求,除了工作,将业余时间安排的满满的,逛街、美容、旅游,就是不关心丈夫的行踪。妻子的“纵容”反倒让丈夫有些无所适从。不久后,丈夫在一次同学聚会上,见到曾经追求过他的同学张某女。张某女得知他婚姻的不幸福,主动表示自己依旧单身,愿意和他“再续前缘”。他在张某女的各种温柔攻势下,身为男人的自尊感大大膨胀起来,很快有了暧昧关系。不久,他毫不犹豫的向妻子提出离婚。林某某告诉妻子,自己遇见了昔日恋人,反正他们的婚姻也是名存实亡,不如成全他。让他没想到的是,妻子这一次并没有得过且过,反而指责他背叛婚姻,伤害她和双方父母。妻子的指责让他不禁有点心生内疚,但想起张某女对自己的柔情似水,他还是动了结束这段婚姻的念头。他向妻子表示,除了不要家里的财产,还可以支付她31万元离婚补偿款。见丈夫去意已决,妻子不再挽留。为了筹集这笔钱,丈夫求助张某女。张某女一想马上可以与林某某双宿双飞,立刻爽快地答应了。没想到的是男子离婚后与情人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才发现新恋情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好……在两人对比下,林某某回想起前妻的好。虽然他曾经与前妻摩擦不断,但两人并未大吵大闹到不可开交的地步。而昔日恋人张某女与前妻不同,除了乱发脾气、不让他出去应酬、成天疑神疑鬼之外,甚至去上班也要他拍照证明。这样压抑的生活让他苦不堪言。仅仅同居了半年,他们就争吵不断,每次张某女总是歇斯底里、要死要活。这下他彻底醒悟了,两人关系越发恶劣。林某某决定断绝与情人张某女的关系,追回前妻。张某女当然不肯了,当初那31万的离婚补偿款还是张某女借给林某某的。现在林某某和前妻重归于好,这笔“情债”岂不是便宜了他们?张某女越想越气,于是将林某某和王某某一同告到法院,要求归还31万借款,前妻王某某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审理:林某某在法庭上却说31万借款是昔日恋人自愿给王某某的离婚补偿不能要回!情人给他的31万,目的是协助他离婚,并非用于他与前妻的夫妻共同生活,所以,要求原配参与还款显然不当。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查明事实后,认为夫妻一方为离婚所需而举债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二审改判未举债的夫妻其中一方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终这笔31万元的“情债”由丈夫一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