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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与父母共同出资买房的,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如何确定?

发布者:韦红露2020年04月13日313人看过举报

(一)基本案情

1、案情回顾:汪先生与陈女士于2004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汪先生的父母考虑到年轻人经济压力较大,遂于2006年9月以汪先生的名义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屋总价款160万。汪先生的父母支付了100万的首付款,余款60万元是银行贷款,每月从汪先生的工资卡中扣除。后汪先生收入提高,于2012年5月还清全部贷款并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产权登记的是汪先生。

2012年8月,陈女士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提出离婚,并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所住房屋。此时房屋的市场价格已经上涨到300万元。汪先生同意离婚,但对房屋的归属有异议,认为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归自己所有。

2、裁判结果:法院判决诉争房屋归汪先生,由汪先生付给陈女士补偿款60万元。理由是:法院认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针对的是父母全款出资给子女买房的情形,而本案中汪先生的父母仅支付了部分房款即100万元的首付款,余款60万元及贷款利息是婚姻存续期间支付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等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汪先生的父母支付的100万元首付,缺乏只赠予汪先生一方的明确证据,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因此,法院认定诉争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考虑到汪先生父母的出资较多,判决汪先生分的多一点。

(二)法律分析

本案中主要涉及以下法律: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现实中,父母给子女的购房款多认定为是赠予,因为在中国的社会背景是是父母愿意为了子女的生活得到改善而无偿帮助子女。至于是给自己子女还是夫妻的双方的赠予,应当一般情况下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予。在欠缺出资时确定赠予夫妻其中一方的证据的时候,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后取得的收入包括赠予的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此为婚姻法中对夫妻财产约定的基本原则,只有当特殊情况时才有例外,比如夫妻双方签订各自所有的财产协议,以及本条中的“明确表示赠予一方”。这里的“明确表示”,可以是签写书面赠予一方的协议并公证。

2、《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里的出资,有两种意见。第一种认为只要父母支付了首付款,就算是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即认定为对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第二种意见认为需要全款支付购房款。该案例中法院支持了第二种,律师也认为第二种解释是合理的。从字面上进行语义理解,应理解为“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来修饰不动产,赠予的标的物是不动产。适用第七条的前提是:一、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二、购买不动产的目的是为子女,而不是为了父母本身。因为在法律实践中,出于各种考虑,父母也会挂子女之名购房,用子女的名字登记产权证,实际出资却都是父母,如果认定为赠予,就会导致夫妻离婚时争夺产权,那么就会损害父母的切身利益。

3.该两条法律都是婚后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的规定,但是并不矛盾。解释三第七条可以说是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细化。

(三)律师说法

在房价猛涨的背景之下,很多刚出社会的年轻人没有经济能力独自承担高昂的房价,父母为子女结婚买房已是非常普遍的行为。在夫妻感情破裂离婚之时,就会引发关于房屋产权的纠纷。婚后父母买房的,房产的归属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律师进行了总结:

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房屋属于个人财产。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22条的情形。

2、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父母出资时的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是赠予自己子女一方的,否则一般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予,夫妻双方按份共有。离婚时的房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父母出资这一方可以相应的多分。

3、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屋登记在对方名下,一般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不排除仅对非出资方子女的赠予的情况,成立条件是该父母出资时明确约定或声明。

4、一方父母部分出资(如付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或双方子女)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父母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但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的除外。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出资父母的子女可以多分。

5、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各自父母出资的份额享有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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