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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同校园霸凌”为鉴,我们该怎么做?

发布者:北京尚公(成都)律师事务所2023年10月10日134人看过举报


“大同校园霸凌”为鉴,我们该怎么做?

 

据媒体报道,九月中旬,山西省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一家长在网上发文,称自己四年级的儿子小强(10岁)在校一年半时间内一直遭到同班同宿舍的同学赵某某(男,9岁)、晋某某(男,9岁)霸凌涉及被殴打、强迫舔对方生殖器、肛门甚至性侵等恶劣行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在校方安排下,三方家长会面。涉事两名学生家长在小强父亲打印的事件经过材料上,分别代其子写下道歉话语并表示愿承担相关检查费用。

事件结果: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赵某某、晋某某依法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对赵某某、晋某某的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联合工作组责令赵某某、晋某某及其监护人向小强及其监护人诚恳道歉,同时组织力量对学生及家长开展关护、安抚、心理疏导等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大成双语学校立即整顿、限期整改;解除许某的校长职务,辞退副校长兼小学部主任裴某某、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白某某、涉事班级班主任辛某某和生活老师侯某。同时教育行政部门作出对大成双语学校新学年缩减招生规模的决定。

    然而众多网友对此事件的处理结果并不满意(暂且不论受害者及家长是否满意),认为施暴行为如此恶劣,对受害者伤害之大,惩处却如此轻微。近些年校园暴力频繁发生,且有年龄趋小化的现象。有朋友直接@我,说张律师,你能不能写篇文章教教我们如何面对校园暴力?这确实有点“考验”我了!作为律师,从法律上说,除了提醒注意收集证据以备报警之外,我们还能做什么?即便是自20213月开始,刑事责任年龄下调: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从条款内容来看,此事件中的有关部门是依法尽到了职责并进行了处罚。若想施以别的惩处,就无法无据了。但为什么这么多社会公众不接受、不满意呢?

有朋友说:这些年随着环境的变化,孩子越趋早熟,类似的恶劣事件时有发生。法律的规定又滞后了,需要调整了。也许是有这方面的原因和需求,但法律的修订和发展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条件,个案推动法律法规的修订和进步也是有的。而作为一个常年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且具有心理学背景的职业律师,我想,除了收集证据、向学校或有关部门投诉、报警之外,对校园暴力我们还能做点什么?是什么原因致使校园暴力越演越烈且施暴者年龄越来越小,手段还越来越残忍和恶劣?

法律是最后一道防线,能否在此防线前增加一些防线呢?家庭、学校、社会能做什么?当然,我们可以从社会层面大力加强普法教育和宣传,让孩子自小受到法律教育和引导,具有法律意识,以便约束或指导他们的行为。而在这些事件背后,是否有其更深层次的原因?

首先我们看看所涉学校。据报道,涉事学校系全日制封闭管理的寄宿学校。家长将未成年的孩子交给学校,在学校学习和生活,学校理应尽到相应的管理、教育和保护等职责。历时如此之久,孩子受伤害如此严重,老师和管理者居然一点都没有察觉和发现,明显系严重失职。如果管理者和老师能够早日发现情况,进行阻止、教育、引导,是不是能够避免伤害的继续?避免造成如此恶劣的影响?

其次,我们看看施暴者的家庭情况。据说,施暴者赵某某的父亲系承包工程的,日常生活也是较为高调和奢侈,其母亲系医院的一名护士。常理而言,作为医学工作者的护士母亲应当会更注重孩子生理的发展和正确引导,经济条件优越更能保障孩子受到良好的教育。作为父母,对自己孩子的日常行为和性格应当有足够的了解。闻其言,观其行,多少总应该发现一些端倪,从而予以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年仅九岁的孩子能够实施让成人都不寒而栗的侵犯行为,这已经不单单是“熊孩子”的范畴了!如果不是年龄限制,这不仅仅是违法,而是犯罪行为!但据报道,施暴者的父母对此并没有深刻地认识和反省,甚至拒绝正式的口头道歉!一副大不了我赔钱的样子!请问:这是赔钱的问题吗?如果他们不能从此事件中吸取教训,他们的言传身教,终会在某一天结出更苦的果子留给他们自己品尝!

再次,我们看看受害者小强的家庭。小强被欺辱长达一年半时间,此前带回家的被子上有血迹,是其在奶奶的追问下才说出自己的不幸遭遇。我们无意于“受害者有罪”,也无意于对小强的家庭不敬,但如此长久时间的被欺辱和被伤害家人一点都没有察觉,小强也没有主动地告诉家人,至少能够确定,小强和家人之间缺乏一定的沟通,可能家人对小强的关注和了解也不足。否则,不大可能发现不了孩子的异常。小强在本应跟随父母生活的年龄却一个人孤独地来到学校生活,可能周末回家后也没有与家长建立起良好的沟通。这种沟通和关注的缺乏导致小强一再地遭受伤害而默默承受,没有反抗或许是觉得无力反抗,没有向亲人求救或许有来自施暴者的压力,但应当还有别的原因和障碍才让他选择一个人默默地承受痛苦!可以想像,在此期间,幼小的他除了痛苦,是多么地无助和无奈!如果能够有一个让他在遇到任何困难时都足以信任、支撑和依靠的家庭或者个人、团队,结局是不是不至于如此悲惨?孩子身后的家庭,应当是可以给孩子遮风挡雨的,可以在天塌下来给予孩子支撑和保护的。这不仅仅是指物质,更多的是一种精神上的支柱!给予孩子更多的力量和能量,才能让他们有底气、有勇气面对外界的各种压力甚至侵害!让孩子更自信更坚强!拥有强大底气和勇气、自信和坚强的孩子,或许能够让施暴者远离一些!

人之初,性本善。即便是本事件中的两个施暴者,我相信他们也不是天生就如此恶劣的。如果他们能就此悔过自新,将来的数十年人生依然会精彩。而受害者的伤痛不能逆转!他还将带着这些伤痛继续他未来的人生。我们不知道这些伤痛会对他造成多大的影响,会在什么时候慢慢平复和愈合,只能祝福他吧:经历了这些挫折和伤痛,人生以后尽是坦途!此类事件的背后,都是一个个的家庭!每个孩子的背后,都有一个个的家长!如果能有良好的正向的家庭教育,和睦的夫妻关系,亲密和信赖的亲子关系,是不是此类事件会减少很多?养不教,父之过!希望每一个家长都能好好地爱自己的孩子、教育自己的孩子、保护好自己的孩子!帮助他们建立起安全感,树立规则意识,合理处理情绪等等!老师、管理者都能为减少校园暴力尽到自己的职责,贡献一份力量!让教育真正地做到教书育人,守住人之初的那份善良本性!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努力,以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还孩子们一个安全的纯净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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