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桃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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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预防纠纷

作者:孙桃梅律师时间:2019年11月29日分类:其他类型浏览:205次举报

中老年家庭的理财,在踏入第二次婚姻之河前就应该拉开序曲,那就是对于的处理,以预防今后可能发生“说不清”的纠纷。由于家庭财产本身有不同的特征和属性,律师认为婚前是预防纠纷的最佳方式。

我国法律规定,婚前一方的财产只属于一方所有。一旦婚后发生财产纠纷,房产证、私家车辆都可以找到时间证据,因为我国对此实行的是登记制度。有价证券等也可以依靠交易记录来做出归属判断。但是很多家庭财产是无法界定所有权,很容易发生纠纷的。比如夫妻两人共同经营的实业,比如饭店、公司等,由于这些资产的流动性很强,事后根本无法判断婚前是多少价值,婚后又发生了多大变化。还有银行存单的问题,事后也很难处理。若一张存单一直没有变动,那是可以通过存款时间判定的,但若是婚后发生了转存等情况,那么就说不清楚了。

要让一对处于热恋正准备结婚的年轻人去做婚前财产公证,大家心理上很难接受。但中老年再婚夫妻则应该有这样的理性,这个年龄段的再婚男女往往处于人生和事业的上进期,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物质基础,结婚的同时也会把自己的财产带入婚姻生活,考虑婚前财产公证也是能够得到对方理解的。

婚前财产公证有几种不同的模式,可以自己列好财产清单,一起到公证处公证;也可以请律师拟一个婚前财产协议,做一份“律师见证”。现在不少富翁再婚时都采取了请律师写见证书的模式,一来比较隐蔽不怕“露富”,二来律师见证费用比公证处公证费用低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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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地区:四川-巴中
  • 执业单位: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511920********85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间借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