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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方圆律师代理三甲医院建设项目,1596万工程款调解到位

发布者:黑龙江方圆律师事务所2026年09月23日 1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类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程款调解、违约条款适用

【办案律所】黑龙江方圆律师事务所(李文广律师团队)

【案件结果】法院主持调解,医院限期支付拖欠工程款1596万余元,并约定逾期则加付律师费、保函费及利息损失

一、案情概况

  黑龙江省某住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化名,以下简称"建筑公司")与哈尔滨某三甲医院(化名,以下简称"医院")之间存在长期建设工程合作关系。自2017年起,双方先后于2017年5月20日、2017年9月9日、2017年12月28日及2021年签订了共计6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建筑公司承建医院相关建设及改造工程。建筑公司按约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交付使用后,双方对最终工程结算价款产生争议,医院累计拖欠工程款1596万余元迟迟未付。

  医院作为事业单位,付款流程涉及财政审批、内部审计等多个环节,建筑公司多次发函催款均未奏效。长期被拖欠巨额工程款导致建筑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材料款、工人工资支付压力巨大。建筑公司负责人再次找到黑龙江方圆律师事务所,希望通过哈尔滨专业律师的法律途径尽快收回欠款。

二、办案经过

  方圆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首先对6份施工合同逐一梳理,分别核对每份合同的施工范围、结算价款、已付款项、欠付金额,制作了详细的工程款对比明细表。团队发现,虽然双方对总额存在争议,但每一份合同对应的结算依据、付款节点都有书面记录,证据链条相对完整。

  在制定诉讼策略时,团队考虑到医院作为三甲公立医院,涉及国有资产、财政资金,若判决后进入执行阶段,医院账户资金多为专项资金,执行难度较大。因此团队确定了"以打促调、调解优先"的思路:一方面通过起诉向医院施加法律压力,另一方面争取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调解协议,明确付款期限和违约后果。

  立案后,团队同步申请财产保全,并购买了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作为担保。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庭审前及庭审过程中,李文广律师多次与医院方委托代理人、法院承办法官沟通,充分陈述建筑公司的履约事实和医院欠款金额,同时说明建筑公司面临的实际经营困难,争取法院的理解和支持。

  在调解谈判中,团队不仅争取到了工程款本金的全额支付,还着力约定了违约条款:如果医院未能在指定期限内全额支付工程款,则除支付本金外,还须向建筑公司支付律师费10万元、保函费2万元,以及分段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这一条款对医院形成了实质性约束,确保调解协议能够如期履行。

三、案件结果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医院于2024年4月12日前向建筑公司支付拖欠工程款1596万余元;若医院未按期全额支付,则须额外支付律师费10万元、保函费2万元,以及按LPR标准分段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医院于同期向建筑公司支付案件受理费5.8万余元、保全费5000元。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

  由于调解协议约定了明确的违约后果,医院在指定期限内将全部工程款支付到位,建筑公司顺利收回了长期被拖欠的巨额工程款,资金周转困境得到根本缓解。

四、律师观点

  方圆律师团队表示,代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作为被告的工程款案件,调解往往比判决更有利于实际执行。判决虽然可以确定权利义务,但事业单位付款需要走财政审批流程,实际到账时间难以控制;而法院主持下的调解书一经签收即具有强制执行力,且可以约定违约条款促使对方主动履行。

  团队强调,签订调解协议时不能只写"支付多少工程款",必须约定清楚付款期限、逾期违约责任(包括律师费、保函费、利息等),否则对方一旦再次违约,仍需重新起诉维权。本案中10万元律师费、2万元保函费由医院承担的约定,正是基于双方合同中的违约条款主张,既减轻了建筑公司的诉讼成本,也对医院形成了履约压力。

五、当事人咨询委托指引

  如果您的企业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存在工程合同纠纷或货款拖欠问题,不要以为"官官相护"就放弃维权。黑龙江方圆律师事务所长期为政府机关、大型国企提供法律服务,既懂得事业单位的决策流程,也熟悉通过诉讼和调解推动欠款回收的实操方法。遇到此类问题,欢迎预约咨询,方圆律师团队将为您制定切实可行的维权方案。

  • 黑龙江方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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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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