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袁振律师 时间:2022年11月14日 101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情况: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A 公司,被告:B公司
诉讼请求:返还保证金、欠付保证金期间利息
案情:
2016年8月,A 公司与B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合同2021年3月到期。A公司到期后协商继续租赁至2021年4月退租。 B公司以租赁物不符合返还现状、退租延迟等多种原因,拒退保证金。
二、办案过程:
2021年6月,本律师接受原告A公司委托后,通过诉讼方式展开保证金追讨。
本律师向法庭提交如下证据:
1. 租赁合同:确认双方租赁关系成立、租期、租金、违约条款
2. 双方微信聊天记录:确认协商一致延租、2021年4月已经返还租赁物
3. 租金支付银行流水凭证:原告完整履行合同租金支付义务
4. 保证金支付凭证、收据:确认保证金数额、已经支付
5. B公司已经将物业转租的相关证据:证明房屋已经退还B公司,B公司对房屋退还状态无异议,应当退还保证金。
三、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本律师的代理意见,全额支持了80万元保证金退还及利息。
四、律师点评
如期待胜裁/胜诉
1.租赁合同的租金、租期、接收租赁物、租赁物瑕疵、违约金等是租赁案件的关键。
2. 租赁物返还时,需拆除和撤回相关属于承租人的物品。
3. 租赁物返还时,应及时留照确认返还状态双方无异议。
4. 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修复义务等应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5. 租赁物在开始出租时,权属归出租人所有,同时租赁物应当无瑕疵(规划、消防、环保验收合格),如承租人经营需要消防二次验收的,出租人 应当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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