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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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挥霍共同财产或私自赠与第三者,该怎么办

作者:杨君律师时间:2024年11月0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7次举报

一方大肆挥霍共同财产,另一方该怎么办?

《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而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不允许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为原则、允许分割为例外,主要是考虑到随意分割共同财产会影响家庭稳定。根据上述规定,只有一方挥霍共同财产的行为达到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程度,另一方才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方将共同财产赠与存在不正当关系的第三者,另一方该怎么办?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如果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给与其有不正当关系的第三者,一方面,该赠与未经配偶同意,侵犯了配偶的财产权;另一方面,该行为亦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另一方有权主张第三者返还上述赠与财产


杨君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北京市中友律师事务所律师,财政部专家库成员,北京市丰台区律师协会青工委...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石景山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中友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3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