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燕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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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篇10:经审理属于无效婚姻,法官可依法判决离婚,而无需经双方当事人同意?

发布者:曹燕龙律师|时间:2021年06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376人看过


问: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坚决不同意,男方不再坚持,但经审理属于无效婚姻,法官可依法判决离婚,而无需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吗?

答:您好,无效婚姻是违法婚姻,属于特别程序审理。法院受理此类案件,一经查明确属无效婚姻,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况告诉给你们,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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