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燕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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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篇6:因炒股夫妻双方意见不同,可以请求婚内财产分割吗?

发布者:曹燕龙律师|时间:2021年06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283人看过


问:因炒股夫妻双方意见不同,可以请求婚内财产分割吗?

答:您好,除了法定的几种情形以外,人民法院不会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内分割财产的请求。为取得炒股资金并不符合法定情形,因此人民法院不会同意您提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八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情形以外,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 求分割共同财产: 200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 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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