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凌雨轩律师团队|时间:2023年07月27日|154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法律与案件事实多数情况下不是一一对应的,案件中的事实复杂往往要不断抽象和简化才得以适用法律。
案件经过:
A和B欲合伙经营酒店,为此A租赁X的房屋用于酒店经营。后,A退伙后并在退还协议中明确由B承租房屋经营酒店,B继续向X交纳租金,欠租后X向B催收租金、水电费等。
遂,X起诉A解除合同并承担欠租费100余万元。
案件判决:
驳回X的全部诉讼请求,我方代理A胜诉。
案件代理思考:
【房屋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合同转让】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本案中,法官驳回原告诉请是基于合同转让的法律规定而非房屋转租的相关规定,虽没有展开论理,但确是考虑到案件事实中关于合伙经营酒店而非单纯房屋租赁的事实,这两个法条的区别在于A能否彻底退出租赁合同。
根据合同转让的法律规定,原则上A退出合同关系,A的合同地位被B所取代,B成为新的当事人,享有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
根据房屋转租的法律规定,A与X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A仍要承担一定的合同义务。
房屋租赁中转租注意事项:
转租需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否则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出租人知道转租事实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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