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仲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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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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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致一人死亡,主要责任/全部责任-缓刑

发布者:王仲焱律师 时间:2023年03月27日 366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概述:

被告人驾驶机动车,于行人产生交通事故,致他人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责任认定被告人承担主要责任。被告人未逃逸,即报警后未离开现场。


量刑分析: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合法合规,被告人也未在复议期间提出相关异议,法医认定死亡原因也符合外伤致死的情形。依据刑法第133条,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存在自首,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等法定从轻情形,因而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一年。


案件总结:

对于交通肇事罪,在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已无法改变的情况下(无法争取对等责任或次要责任),被告人及家属为争取缓刑应当做到:

1、积极与受害人家属联系,与保险公司联系道交赔偿事宜,或者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受害人的道交赔偿纠纷。本地法院会在受理交通肇事罪案件先行组织道交赔偿纠纷的民事调解,受害人方是否获得足额的民事损害赔偿是法庭考量交通肇事罪缓刑的重要条件之一。

2、尽量争取受害人家属的谅解,该部分额外赔偿被告人量力而行,大部分案件赔付5-10万即可,但有些受害人家属可能要求赔偿金额较高。律师建议,被告人在受害人死亡时先行垫付适当的丧葬费及医疗费,在后续工作中,无论让家属退还以争取谅解书,还是不退还作为被告人的额外赔偿并将该情况反馈至法庭,都有极大概率争取缓刑判决。

王仲焱律师本科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在读,秉承“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第一要务”。乐于与相关专业或非专业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无锡
  • 执业单位:江苏苏同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20220********8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工伤赔偿、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