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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处分合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发布者:卓玛律师|时间:2022年07月26日|分类:合同纠纷 |841人看过

来源:华律网整理 

无权处分合同的相关规定为: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关于无权处分合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无权处分合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无权处分合同的相关规定为:

1)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受让人取得不动产或动产符合善意取得的,受让人善意取得物权,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二、无权处分合同如何处理

1、对于无权处分合同,如果权利人拒绝追认,且处分物尚未交付,买受人也没有支付价款,则该处分行为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在买受人或受赠人等善意的情况下,由无权处分人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如果无权处分行为完成后,权利人进行追认或者处分人取得处分权,则该处分行为有效,买受人或者受赠人取得该处分财产的所有权,此时处分人是有权处分该财产。

三、无权处分与无权代理的区别

1、无权处分是处分行为,比如将他人的财物买卖、抵押、质押出去,该财物会有物权上的瑕疵;

2、而代理行为是对外签订合同,仅仅只是债权行为,对外承担义务;

3、无权处分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值得,无权代理不适用。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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