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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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律师代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成功为伤者争取近 18.5 万元赔偿

发布者:李志律师 时间:2026年02月25日 190人看过 举报

2026-02-25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原告因驾驶电动三轮车与停放的轻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遭受人身及财产损害,委托河南丁当律师事务所李志律师担任委托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方及承保肇事车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 222045.43 元。

2023 年 6 月,原告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至滑县某路口时,撞上被告王某某停放在道路东侧路边的轻型普通货车,造成原告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滑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原告负事故主要责任,被告王某某负次要责任。案涉肇事车辆在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投保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原告受伤后住院治疗 40 天,诊断为股骨骨折、髌骨骨折、肱骨骨折等多处伤情,经法院委托司法鉴定,原告伤情构成十级伤残,且需后续行内固定物取出术,同时鉴定机构出具了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的鉴定意见。因赔偿事宜无法与二被告达成一致,原告诉至法院主张合法权益。案件审理中,保险公司辩称仅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合理损失,不承担诉讼费、鉴定费,且要求扣除已垫付的 18000 元医疗费;肇事方王某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李志律师团队接手案件后,全面收集整理事故责任认定书、住院病历、司法鉴定意见书、误工证明、各类费用票据等核心证据,精准核算原告各项损失,针对案件争议焦点制定专业诉讼策略,依法为原告主张合法赔偿。

二、判决结果

本案经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核心结果如下:

  1. 被告财产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50610.27 元(扣除已垫付的 18000 元医疗费);

  2. 被告王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按 40% 责任比例赔偿原告交强险限额外的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损失共计33787.59 元

  3.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4.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2315.34 元,由原告承担 393.61 元,被告王某某承担 1921.73 元。若被告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案件分析

1、责任划分兼顾法律规定与案件实际:本案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原告负主要责任、肇事方负次要责任,法院结合事故类型及双方过错程度,酌定肇事方承担 40% 的赔偿责任,既遵循了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也符合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时的司法裁判惯例,充分保护了非机动车方的合法权益。

2、赔偿顺位与范围符合法律规定:依据《民法典》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法院判定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肇事方按责任比例赔偿,明确了交强险优先赔付的原则。同时,法院对原告主张的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法定赔偿项目均予以审查认定,赔偿范围覆盖人身损害的直接损失、伤残相关损失及必要的维权支出。

3、损失认定有充分事实与证据支撑:原告的伤情、伤残等级、误工期等关键事实经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予以确认,误工损失有劳务合同、银行流水等佐证,各类医疗费、鉴定费等均有正规票据证明,法院据此精准核算原告合理损失,对证据不足的诉求予以驳回,裁判结果客观公正、有据可依。

4、保险公司抗辩理由部分采纳:法院采纳了保险公司扣除 18000 元垫付医疗费的抗辩意见,但未支持其不承担鉴定费的主张,将鉴定费纳入交强险赔偿范围,既维护了保险公司的合法垫付权益,也保障了原告为维权支出的必要费用得到赔偿,平衡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四、律师点评

本案中,李志律师团队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细致的案件处理能力,在原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不利情况下,仍为原告成功争取到近 18.5 万元的合理赔偿,充分体现了专业律师在交通事故维权中的核心作用,其代理工作的亮点主要体现在:

1、证据收集全面且精准,夯实维权基础:李志律师团队指导原告全面收集了事故责任认定书、住院病历、司法鉴定意见书、误工证明、各类费用票据等全套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不仅证明了事故发生的事实、责任划分及原告的损害后果,还为误工、护理、伤残等损失的核算提供了充分依据,成为法院认定原告合理损失的关键,即便原告负主要责任,仍能确保合法损失得到足额主张。

2、精准核算损失,合理提出诉讼诉求:针对原告的伤情及司法鉴定结果,律师团队依据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参照标准,精准核算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各项损失,结合案件实际提出 222045.43 元的诉讼诉求,既最大限度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又避免因诉求过高、证据不足导致的维权损失,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核心诉求,获赔金额占诉求金额的近 83%。

3、精准把握争议焦点,制定专业诉讼策略: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为责任比例划分、保险公司赔偿范围、鉴定费是否应予赔偿等,李志律师团队紧扣焦点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提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时肇事方应承担较高比例次要责任、鉴定费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等专业主张,该主张最终被法院采纳,成功为原告争取到更有利的责任比例和赔偿范围。

4、高效应对缺席审理,充分履行代理职责:本案肇事方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李志律师团队在庭审中充分履行代理职责,清晰向法院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并阐述法律适用意见,确保法院全面、客观了解案件情况,避免因一方缺席导致原告权益受损,推动案件作出公正、有利的判决。

本案作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受害方负主要责任的典型交通事故维权案,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李志律师团队的代理工作证明,即便在受害方存在过错的情况下,专业律师通过全面收集证据、精准核算损失、制定专业诉讼策略,仍能最大限度维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让伤者的合理损失得到充分赔偿。同时,本案也体现了司法裁判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兼顾双方过错、平衡各方利益的原则,为同类案件的维权提供了清晰的思路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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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地区:河南-安阳
  • 执业单位:河南丁当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105201410688825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河南丁当律师事务所
14105201410688825 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