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小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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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职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发布者:黄小敏律师|时间:2021年12月30日|分类:刑事辩护 |1189人看过


我国《刑法》规定涉及到失职的罪名是比较多的,不现的罪名立案的标准是不一样的,一般是造成国家重大财产损失的,就会构成该罪。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八条 【环境监管失职罪;食品监管渎职罪】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四百零九条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来源: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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