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经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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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供电人安全供电义务与违约责任的规定

发布者:庞经宇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349人看过

  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供电人作为供用电合同的供电一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用电人提出申请后,供电人应当尽快确定供电方案,并在一定期限内正式书面通知用户。供用电合同订立后,供电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用电人供电。当事人对供电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依其标准供应;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则根据用电人具体的用电意图以推定的标准或者国家规定的标准供电。供电人必须安全、合格地供电,不得超过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所供电能的频率的电压允许的偏差。这是供电人应当履行的供电义务。供电人违反上述供电义务,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并且造成用电人的预期利益和固有利益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或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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