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经宇律师

  • 执业资质:1341220**********

  • 执业机构:安徽蓝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工伤赔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免除

发布者:庞经宇律师|时间:2021年11月29日|分类:合同纠纷 |1554人看过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全部或者部分消灭债的关系的单方法律行为。免除是无因行为、无偿行为、不要式行为。免除应当具备的条件是:(1)免除的意思表示须向债务人为之,免除的意思表示在到达债务人或其代理人时生效。(2)债权人须对被免除的债权具有处分能力,如法律禁止抛弃的债权不得免除。(3)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如已就债权设定质权的债权人,不得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而对抗质权人。免除的效力是使债的关系消灭。债务全部免除的,债的关系全部消灭;债务部分免除的,债的关系于免除的范围内部分消灭。主债务因免除而消灭的,从债务随之消灭。但从债务免除的,不影响主债务的存在,但其他债务人不再负担该份债务。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后,债务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拒绝债务免除的意思表示,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内为之,超出合理期限的,视为免除已经生效,消灭该债权债务关系。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