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经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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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债务履行方式

发布者:庞经宇律师|时间:2021年10月29日|分类:合同纠纷 |1118人看过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金钱债务,又称为金钱之债、货币之债,是指以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为标的的债务。金钱债务的履行,涉及清偿时用何种货币支付的问题。本条规定的规则是:(1)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货币种类予以支付。如法律规定在境内不能以外币支付而应当以人民币结算;当事人约定的支付币种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当然也没有问题。(2)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法定货币是指不代表实质商品或货物,发行者亦没有将货币兑现为实物义务,只依靠政府的法令使其成为合法通货的货币。法定货币的价值来自拥有者相信货币将来能维持其购买力。例如,我国大陆地区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香港地区是港币,澳门地区是澳门币。当金钱债务涉及这些地区时,债权人可以提出用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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