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责任年龄
① 不满8周岁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②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③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④ 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二、行政责任年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 第十二条规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即年满14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法的行为,就可以给予治安处罚。
三、刑事责任年龄
①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②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妍、抢劫、 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
③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④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18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⑤ 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 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⑥ 不满18周岁的,不构成累犯;
⑦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不适用死刑;
⑧ 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以强罪论,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