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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小常识

发布者:辽宁青楠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3年04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 |278人看过

一、民间借贷案件,利息最高不得超过多少?

如目前向法院起诉,且借款时间发生在2020820日以后的,则借款年利率不得超过借款成立时一年期LPR的四倍;如果借款时间发生在2020820日之前的,那么利息的限制将分段计算:2020819日之前的年利率不得超过24%,2020820日之后不得超过一年期LPR的四倍。

二、民间借贷案件,是父债子还吗?

借款人死亡的, 如借款人的子女有继承借款人的遗产,则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有限还款责任;如放弃继承或者无财产可供继承的,则无需承担借款人的债务。

三、夫妻一方所签订的借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签订借条,另一方追认的,或者款项是进入到夫妻另一方个人账户进行共同生产经营的,或者所借款项系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否则,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生活日常需要所负担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四、民间借贷案件,债权可以继承吗?

可以。出借人死亡的,其借款债权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其继承人可以向借款人主张归还借款。如果借款人又向出借人的继承人重新出具借条的,该借条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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