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冷婷婷律师 时间:2024年03月19日 77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原被告双方于2005年相识后确定恋爱关系,2007年生育儿子,2009年登记结婚,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未婚先孕后结为夫妻,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性格严重不合,生活环境及习惯相差悬殊,常因家庭琐事争吵。2012年因为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双方开始了分居生活。分居期间,被告对原告进行暴力残害,致使原告左足长伸肌腱、胫前肌肌腱断裂,左手尺侧腕伸肌音部分断裂。
点评:夫妻感情确以破裂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在笔者的代理下,第一次起诉就成功判决离婚。原被告因为婚前了解欠缺导致婚后生活不是很幸福,婚姻本事一桩美好的事情,在不了解彼此的情况下仓促结婚是对双方的不负责任。本案中出现被告后期对原告有家暴行为,这样的行为于理不合,更是有违法律规定,给原告造成严重的心理伤害和身体伤害,笔者认为婚姻如水,却并不是水的童话。身处其间,冷暖自知。它没有操作手册,没有使用说明,当你们无法忍受生活中的柴米油盐,急于从婚姻的围城中突围,来按下你们双方的中止键,但也要记得最开始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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