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道广助力要回抚养费552000元!
离婚6年男方一直不给抚养费,道广律师帮助女方和孩子要回拖欠抚养费552000元。
2017年,黄先生与王女士协议离婚,约定女儿黄某由王女士抚养,黄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8000元整。自离婚后,黄某一直由母亲王女士抚养,其父亲黄先生未曾支付过抚养费。2023 年,黄某的法定代理人王女士委托道广律所律师王文秀、李少金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黄先生支付抚养费。黄先生辨称,其向孩子给过钱,但具体数额记不清了,其没有能力每月支付8000元抚养费并请求降低抚养费。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二人离婚时达成的协议是二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对于被告的答辩意见不予采纳。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2017年5月至2023年1月拖欠的抚养费552000元、自2023年2月起,被告向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8000元至原告十八周岁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