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挑出来讲的案子比较稀奇,电商直播的纠纷主要都是主播与公司的,很少有运营的纠纷,这不我这里前阵子就接到一起这样的案子。
运营小李在一家电商公司从事直播运营工作,入职后与公司签订了一份运营合作协议,把双方关系定义非劳动关系,对小李直播运营各项指标考核进行了约束和违约金条款;
在公司工作大半年后,小李所在的项目组因为未完成回款目标而被连续3个月考核扣除3000绩效工资,切约谈小李劝退他,小李也觉得在这里待下去也没啥发展机遇,也就同意了,要求结清当月工资,遭到公司拒绝,说小李连续3个月在工作上给公司造成亏损,按照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小李应当赔偿公司10万违约金,公司出于人情关怀只让小李赔偿当月工资就可以免除其它赔偿责任已经仁至义尽,小李无法接受公司这样的难看吃相,随即在当地劳动仲裁立案仲裁了公司要求公司退还9000绩效工资和当月7000运营工资;
然而在劳动仲裁立案后没多久,北海仲裁委给小李寄来仲裁立案通知,公司仲裁小李10万违约金,仲裁请求是小李给公司造成上百万销售回款损失(实则就是电商带货退款),且合约期内跳槽其它同行公司(小李被辞退后,仲裁期间入职了新的电商公司),要求小李承担律师费和仲裁费!
本案我方代理方向还是主张小李签订的运营合作协议为劳动关系,北海仲裁委是否有权利管辖双方劳动争议作出仲裁违约金裁定,案件走向一是等待小李劳动仲裁开庭结果,二是正常北海仲裁答辩反驳公司请求,当然在商事仲裁委没必要反仲裁公司,纯粹给仲裁委送钱,小李的维权重点依然是劳动仲裁+仲裁假如结果不理想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