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致远律师 时间:2022年07月27日 209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的主要诉求是要解除原告与被告XX公司签订的两份《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并请求被告支付利息。
按照合同的约定,如果被告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给原告,原告是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追究被告的违约责任,承担违约损失。
但是本案难点在于,《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是委托管理合同还是可以转租的租赁合同,本案房屋已经交付给案外第三人实际使用,而案外第三人将原告房屋作为民宿统一装修,解除合同的话势必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最终法院支持我方大部分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