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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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发布者:朱峰律师 时间:2023年11月29日 67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公民在交通事故中身体受到伤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损失本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公民在交通事故中身体受到伤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损失。被告负事故全部责任,其驾驶的车辆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200万元商业三者险,故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由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因被告垫付3000元,故被告告保险公司仍应赔偿原告271585.6元、返还被告垫付款3000元。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第一千二百零八条、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朱峰律师现执业于江苏涤非律师事务所,专注于法律事务已有十余年,专业领域:各种类型的民事、商事、刑事案件,尤其是擅长婚姻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盐城
  • 执业单位:江苏涤非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209201411530923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工程建筑、合同纠纷、综合